議員倡設監察司法機構機制免「冇王管」

議員倡設監察司法機構機制免「冇王管」
 
本港司法機構奉行司法獨立,以致市民對法官的批評難獲受理,令人質疑法官仿如「冇王管」。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認為這是法治一大漏洞,建議成立具法定權力的機制,監察法官的判決及操守言行。
 
葛珮帆接受《大公報》訪問表示,市民不得侮辱或恐嚇法官,但若市民對審結後的判決有意見,例如不滿判決過輕或過重,其實可對判決作出批評。因此對於坊間有誤解法官不能被批評,她不同意,反問: 「法官都係人,唔係神,點解唔可以批評?」
然而,本港並無監察法庭的機制,市民只能向法庭領導例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書面反映投訴。葛珮帆質疑「法官查法官」難以令市民信服,又指過往甚少見有被批評的法官受到懲罰,至少市民看不見。
 
英國十年前已設量刑委員會
 
葛珮帆認為,香港法治源於英國,而英國早於2010年已設立「英國量刑委員會」(The Sentencing Council)來指引法官量刑標準,她反問: 「香港又怎可停留在殖民地時期的『法官高高在上』呢?」因此葛珮帆建議,香港可參考英國及其他普通法地區,設立一個由法律界及非法律界人士組成的「監察司法委員會」,向法庭建議針對某類刑事案的量刑指引。
 
大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