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歡迎訂立新罪行禁偷拍裙底 需禁偷拍胸部露點影像
今日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了文件,除接納了法改會建議外,亦接納了民建聯的一系列建議,包括支持建議訂立特定罪行,禁止在未經同意下發放私密行為的影像,本人對立法的方向及建議表示支持,相信能加強阻嚇力,然而仍存在令人憂慮的因素。假如定罪元素需包括「發放者意圖導致受害人受困擾,或明知或有理由相信發放該等影像會導致或可能導致受害人受侮辱、驚恐或困擾」,本人擔心有發放人因「炫耀」心態想向朋友及其他人發放影像,而不構成罪行。由於現時類似的炫耀伴侶關係並不罕見,當局必須妥善處理,保障被發放人的私隱。
此外,本人認為應立法針對偷拍女性胸部露點,對當局建議罪行不包括拍攝衣領的說法感到驚訝,偷拍女性胸部露點的定義與偷拍裙底可以同樣清晰,女性在私人或公眾地方被「高炒」拍攝胸部露點影像及發佈,是對女性極嚴重的侵犯及傷害,當局亦應立法規管以保障女性。
相關新聞:
保安局倡偷拍裙底列拍攝私密處罪 將諮詢公眾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