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梁振英於發表施政報告時,宣布會著手研究推廣香港作為知識產權貿易中心。在三月初,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財政預算案中再表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會領導工作小組,研究推廣香港作為知識產權貿易中心的整體策略。本月初並舉行了首次會議。為此,民建聯就發展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最新撰寫了一份建議書報告,就相關問題提出一系列建議,稍後將交予特區政府作參考。
該報告指出,近年,隨著亞洲經濟發展迅速,區內知識產權交易活動日增,內地對於企業發展知識產權能力建設的需求也越來越大。根據中國知識產權戰略部署,到2020年要把中國建設成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水平較高的國家。鑑於香港位處東西方交匯點,亦擁有內地龐大的潛在市場腹地,本身實在具備相當地理、法制、專業服務和完善市場網絡等優勢,以發展成一個為內地與海外相連繫的知識產權貿易中心。
報告認為,香港要發展成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政府在策略上應從三方面著手:一,鼓勵本地發展創新及科技產業的宏觀政策;二,為創新企業提供籌措融資及財務支援;及三,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台等實質推動措施。
民建聯提出的具體建議如下:
1.從政府政策及架構層面推動香港成為世界級的創新科技產業中心
1.11提高創新科技開支,與先進地區看齊;
1.12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設立專責部門或小組;
1.13加緊參與國家在科技發展上的合作,及加強與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粵港保護知識產權合作專責小組的合作。
2.政府進一步加強對企業研發方面的財政補助和稅項優惠
2.1為吸引新科技公司來港投資,提供各種具吸引力的優惠政策;
2.2優化現時創新及科技基金旗下的各計劃撥款機制,放寬門檻及限制,並擴大現時「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的受惠範圍,以提高企業參與的積極性;
2.3為天使基金提供優惠政策,例如設立Tax Credit 等優惠。
3.積極與海外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吸引更多企業積極利用香港作為其知識產權相關的授權業務地點
4.盡快建立香港原授專利審批制度及相關配套
5.為中小企提供技術性知識產權收購及商品化開支資助
6.強化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角色,為中小企及發明者提供知識產權管理的顧問服務
7.配合推廣宣傳活動,提高市民及企業對知識產權管理的認識
8.培訓知識產權業中介人。參考新加坡設立知識產權學院的經驗,有系統及長期培訓相關專業人才,逐步為知識產權業建立資歷架構的階梯。同時,各間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應開辦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大學學位及碩士課程。
9.營建知識產權仲裁中心的地位。建議香港國際仲裁中心吸納來自歐美以至日本等地的知識產權專業人士,同時,本港三所法律學院的仲裁及替代性糾紛調解課程亦應加強與知識產權方面的單元,從而有助特區政府營建本港知識產權仲裁中心的地位。
10.設立具規模的知識產權交易平台。政府應提供相關的誘因,吸引私營企業,或由半官方機構在港成立知識產權交易平台。長遠而言,政府應考慮促成建立香港知識產權交易所。
下圖為當日新聞發佈會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