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支持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我們全力支持全國人大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
 
近年香港社會的亂象,尤其是2019年的修例風波,顯示香港的選舉制度出現漏洞和缺陷,嚴重破壞特區政府管治、危害香港社會繁榮穩定、中央與特區關係、一國兩制的落實,以及國家的安全、主權和發展利益。所以,全國人大作出今次決定,以堵塞漏洞,糾正缺陷,是必要和及時的。根據《憲法》,全國人大有權決定特區政治制度包括選舉制度,法理基礎無可置疑。
 
我們認為全國人大決定是撥亂反正之舉,體現了「愛國者治港、反中亂港者出局」的原則。全國人大決定調整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是與時俱進,能夠形成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體現社會整體利益的選舉制度,促進港人廣泛與均衡的政治參與,同時保證各級選舉的參選者均符合愛國者標準,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保證香港長治久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全國人大的決定有利落實《基本法》的行政主導原則,消除政治內耗,讓社會集中精力推動變革,解決深層次問題,突破民生經濟困局,促進公平與發展,進一步提升香港國際都市地位。
 
民建聯將全力配合特區政府,包括善用我們的社會網絡,協助政府宣傳全國人大決定和推行公眾解說。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後,我們會認真審議政府提交的本地選舉法例修訂, 以盡快落實全國人大作出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