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
照顧者壓力「爆煲」 政府支援須到位
14/9/2020
葵涌邨早前發生倫常謀殺案,事件再次引起公眾討論支援照顧者措施嚴重不足的問題。現時,智障人士家長在子女經歷階段轉變時,經常因為適應問題而承受極大壓力。成年智障人士離開學校後,往往需要輪候冗長時間才可銜接至輔助就業或院舍等成人支援服務,智障人士及照顧者都需要於等候期間為新生活作出適應。惟部分智障人士欠缺自理能力,需要全天候照料,以致照顧者心力交瘁。另外,新冠疫情持續,很多社福機構均暫停服務,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照顧者更感徬徨無助。
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葛珮帆聯同多位智障人士照顧者今日在立法會舉行記者會,照顧者現身說法他們正面對著不同程度的困境和壓力,民建聯同時提出多項關顧本港智障人士和照顧者身心需要的建議,有關構思如下:
針對近日慘劇發生的建議
- 協助成年智障人士離校後的過渡安排
為這些離校或院舍的成年智障人士提供跟進服務,由專業社工以個案形式密切跟進,並以定期家訪及面談模式了解學員及其家人適應過渡期狀況,有需要時可於短時間內為當事人及照顧者安排社區支援服務,以助排解他們面對適應期的困難。
- 疫情期間提供緊急支援服務
為避免同類慘劇再次出現,社會福利機構應繼續為有需要家庭提供緊急支援服務,例如在確保安全及衞生環境下,為智障人士提供緊急日間暫託服務,專業社工亦應繼續跟進有潛在危機的家庭個案,例如透過電話或視像等服務,密切關注他們在疫情期間的生活,及早識別出有情緒惡化跡象的家庭,以即時作出跟進。
對照顧者政策建議
除了上述兩項建議外,我們認為,當局在社福政策上將資源主要投放於長者、殘疾人士及病患者,較為忽略了照料他們起居飲食的照顧者;而事實上照顧者長期付出時間和體力來照顧身邊的體弱家人,承受了沉重精神壓力和勞力,作為負責任政府,有必要為這些弱勢社群全面檢討照顧者支援政策,因此,我們有以下建議:
- 優化照顧者津貼
3.1短期措施:優化現行關愛基金下各項照顧者津貼計劃
關愛基金於2016年展開「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計劃即將展開第三期試驗;然而,據當局表示,他們曾向過萬目標家庭發出邀請信參與,但結果於過去兩期計劃中,能成功申請及獲得津貼人士只得1865名[1]。就此,我們建議:
(1)將津貼計劃申請門檻調低,讓更多有需要家庭符合申請門檻;
(2)增加津貼額,由現時每月2400元增加至不少於每月3000元。
3.2長遠措施:設立「照顧者津貼制度」
現時,照顧長者、智障或殘疾人士,以及病患者等大多落入家人身上,他們當中不少是放棄了原來工作及入息,家庭收入直接受到影響。為鼓勵照顧者持續照顧家人,以及肯定他們對家庭及社會的貢獻,建議當局仿效海外地區訂立「照顧者津貼制度」,為照顧者的家庭提供多一項照顧模式。
建議的「照顧者津貼制度」可參考附件。
- 設立定額及實報實銷交通及私家診所急診津貼
據了解,很多長者、智障或殘疾人士及病患者都需要經常往返醫院覆診,他們因為不同原因而未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而較為合適他們使用的就只有復康巴士,可是復康巴士服務需求大和預約需時,於緊急情況下他們唯有選搭的士,這無疑加重了家庭的經濟負擔;此外,據不少照顧者表示,患者有時突然病發,他們必須於短時間需帶同患者到就近診所求醫,這些急診費用不菲,對基層家庭而言,亦帶來經濟壓力;因此,建議當局每月提供定額及實報實銷的交通津貼及私家診所急診費用,前者可考慮仿效長者醫療劵做法,以減輕他們的經濟壓力。
- 加強社區支援服務
5.1設立照顧者支援服務中心
照顧者每日既要兼顧繁瑣家務,又要細心安排照料家中患者,久而久之容易造成身心疲累,為協助紓緩照顧者壓力,建議當局於各區增設照顧者支援中心,除了提供護理技巧等訓練外,亦為照顧者提供情緒支援服務,並常設互助小組,使照顧者可以經常互相分享,抒發情緒;中心並附設轉介服務,以協助和方便有需要的家庭獲得其他相關機構的配對服務。
5.2 擴展社區暫託服務
規劃每一個特定人口數目的小社區必須設立日間暫託中心服務,中心附設短期住宿照顧,暫託目的是讓照顧者稍作歇息或處理個人事務。另外,當局同時於每區設立合理數目的緊急宿位,並簡化申請行政程序,讓有需要人士能於短時間內作出暫託安排。
- 縮短輪候院舍服務時間
為有特殊需要的殘疾人士訂立輪候各類殘疾院舍的合理時間,包括透過增建資助院舍、與私人院舍合作買位計劃,及鼓勵擴建現有社會福利用地等以便提供更多宿位;並為未來院舍宿位供應盡早作出規劃,研究在私人或公共發展項目的批地條款上,於合適地點列明須興建院舍或護理中心服務等發展條件。
(完)
新聞聯絡:立法會議員梁志祥 (9016 8088)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9031 7995)
直播片段:
Facebook:https://www.facebook.com/Dr.ElizabethQuat/videos/371732303840193/
附件: 民建聯「照顧者津貼制度」初部構思
建議構思如下:
照顧者支援機構:為區內照顧者提供專業跟進服務
l 與照顧者訂立的照顧協議 l 協助照顧者履行照顧協議 l 提供專業培訓及個人情緒輔導服務 l 提供照顧支援服務,例如安排復康巴士、陪診服務等 l 定期審核照顧者服務水平並作出適時調整(例如按患者情況每周或每月作出調整) l 為需要暫託服務的患者安排區內合適照顧者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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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者:必須為照顧者親屬
l 毋須接受經濟狀況審查 l 須向指定照顧者支援機構或中心訂立照顧家人患者的協議,清楚訂明其工作細則,包括 (2)護理服務清單; (3)為照顧者及患者兩方提供的支援措施; (4)照顧者放假的權利; (5)照顧者接受定期培訓和審核; (6)需為其他接受暫託服務的患者提供照顧服務 l 定期向照顧者機構匯報患者情況 l 每月可獲得由政府提供的津貼額,該津貼額可與現時社會有關工資指數等掛鈎 l 患者可繼續輪候各類殘疾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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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完)
試驗計劃 |
名額 |
津貼額 |
邀請信 |
現時領取津貼個案 |
第一期 |
2000 |
$2000 |
—— |
1162 |
第二期 |
2500 |
$2400 |
13070 |
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