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與勞福局會面
回應《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報告書》諮詢文件
完善離婚支援服務
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下稱「委員會」)於昨天3月21日與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蕭偉強會面,就法改委建議透過立法推行「父母責任模式」,改革現行子女管養權及探視權法例,表達意見。
委員會認為有關改革建議,是以子女最佳利益作為主導原則,也配合時代變遷和世界發展趨勢,因此,我們贊同法改委改革模式所秉持的理念。但對於政府以立法形式推行「父母責任模式」,委員會則有所保留,並認為現階段當局毋須急於立法,應該增撥資源,完善現行離婚支援服務及其他配套,建議包括:
一.設立離婚輔導中心
l 廣泛推行離婚輔導服務,幫助一些離婚夫婦放下恩怨和仇恨,推廣及鼓勵父母以調解方式解決糾紛;
l 推廣離婚後應繼續擔當父母責任和角色的概念,與前配偶共同學習新的相處思維及行為模式;
l 協助離婚父母和子女適應單親的家庭生活,提供單親家庭教養子女的技巧和方法,以及如何適應離婚後的家庭和人際關係的轉變等;及
l 透過活動、小組面談等提供輔導服務,協助子女、離異父母離婚初期的「艱難」時段。
二.加強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的專業服務
作為支援及鞏固個人及家庭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是市民獲得諮詢服務的最前
線單位,當局應強化及加強現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角色及專業服務,包括長
駐家事調解員,可即時為市民提供解決家庭相關問題的專業服務。
三.培訓足夠專業人員
增加前線社工的專業輔導培訓,提升他們調解婚姻問題的能力,以及相關法律訴
訟等專業服務。
四.提供專業服務名單
為協助離婚父母理解法庭頒布的相關撫養權命令的原意和程序,使子女的撫養和
照顧責任獲得妥當和合理安排,建議家事法庭提供相關完備的非牟利機構及專業
人士名單,以協助向當事人或雙方解釋法庭命令和作出即時調解服務。
五.積極推動「家庭友善僱傭措施」
鼓勵企業推行家庭友善僱傭措施,包括推行靈活的工作時間,如五天工作周、 彈
性工作時間、居家工作、設定工時上限等;針對員工家庭需要的特別假期,以
幫助家長維繫家庭生活,融化婚姻危機,促進社會建立更健康和美善家庭。
六.推動公眾及加強家長教育
政府應加強與學校或社會團體合辦「和諧家庭」和「親職教育」等教育工作,在
社區舉辦如何促進家庭和諧等活動或講座等,並加強宣傳及教育公眾對「父母責
任」的概念、父母對子女的道德及法律責任,同時亦應推動及鼓勵社會包容及支
援離異家庭及其子女。
七.盡快落實家庭影響評估
盡快落實公共政策對家庭影響的評估制度,評估現行社會政策、法例和措施對
家庭的影響,從而作出相關的改善。同時,加強家庭議會職能,並成立"家庭
社會基金",資助社福機構舉辦與家庭教育相關的課程及活動。
八.加強婚前輔導服務
推廣婚前及生育前的輔導服務,例如鼓勵社福團體或其他服務機構為準備結婚男
女,以及準備生育父母提供正面的家庭教育,讓他們在決定結婚或生育前更深入
地了解作為夫婦及父母的角色和責任,為未來作充足的心理及生理準備。
九.關注贍養費問題
交付贍養費是父母責任之一,但不少離異家庭的贍養費受款人常會遇到難
以收取贍養費的問題,故建議政府研究有效措施處理贍養費的問題,例如
成立專責部門代受款人收取贍養費,以保障贍養費受款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