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對2017/18年度施政報告的期望

與民同心 開創新局

民建聯對2017/18年度施政報告的期望

 

新一屆特區政府剛剛開始工作。民建聯希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實踐「與廣大市民同行」的競選理念,和她的管治團隊緊密聯繋社會,把握民心所向,並理順政策制定與執行,展現施政新風及施政效率,以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為香港開創一個新局面。

就行政長官的第一份施政報告,民建聯今日(17/7)向特首表達,期望她及特區政府能做到「與民共議,把握機遇;同心同行,共享成果」,在政治、經濟及民生三方面都能開創新局。在政治方面,政府能與民共議,有商有量,堅守「一國兩制」、提升效率及施政緊貼民情;在經濟方面,能把握機遇,借國策東風,積極參與兩地經濟合作,加速本地產業多元發展及升級轉型,創造更多高薪職位及社會流動機會;在民生方面,能與各界同心同行,增加資源投入,以破格創新的思維及積極有為的態度,化解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共享發展成果。

為此,我們就十個範疇,共提出六十五項建議,而重點建議包括:

1.          510個具發展潛力的「一帶一路」國家,開設經濟貿易辦事拓展商機。

2.          積極投入大灣區建設,包括改善跨境薪俸稅計算方法,考慮讓港人以香港稅率向內地政府繳稅;以及建立智慧安老社區,為區內長者提供更佳的安老選擇。

3.          下放海事處處長權力,升格「香港海運港口局」,鞏固高增值航運中心地位。

4.          落實引入新的上市機制或放寬相關規定,以吸引科技及初創公司來港上市。

5.          制定「漁農業綜合發展策略」及「漁農業天災保障機制」。

6.          成立「社企二房東」增加短期房屋供應;研究釋放私人及郊野公園土地,增加中長期房屋供應。

7.          推出第三期「樓宇更新大行動」,並要求市建局重推「需求主導」重建計劃;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杜絕工程圍標。

8.          研究推出有法律效力的電子身份,以及建設智慧燈柱。

9.          設立50億元「上坡改善工程基金」。

10.      規劃未來交通,包括:六隧分流,規劃「新界鐵路」及優化東九龍鐵路線。

11.      成立基金提升公眾街市競爭力;興建新街市,打破領展壟斷。

12.      下調免審查申領「生果金」年齡至65歲,提高長津資產門檻。

13.      制訂更全面兒童福利政策,以及為新生嬰兒設立「嬰兒基金」。

14.      運用港鐵現金股息成立「票價基金」,減輕市民交通費用負擔。

15.      盡快全面落實15年免費教育,提供更多全日制和長全日制幼稚園學額。

16.      成立20億專項基金,支援本港中醫中藥產業的發展;把將軍澳中醫醫院及18所三方合營的中醫門診納入公營醫療體系;增撥資源支援罕見疾病及癌症患者。

17.      制定全面的動物福利法例。

18.      擴充「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的職能,檢討標書條款防工程超支。

19.      提升公務員及紀律部隊士氣。

20.      推動優質民主,妥善處理《基本法》第23條立法。

 

 

詳細建議如下﹕

與民同心 開創新局

 

新一屆特區政府剛剛開始工作。民建聯希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女士實踐「與廣大市民同行」的競選理念,和她的管治團隊緊密聯繋社會,把握民心所向,並理順政策制定與執行,展現施政新風及施政效率,以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為香港開創一個新局面。

就行政長官的第一份施政報告,民建聯期望特區在政治、經濟及民生三方面都能開創新局,在政治方面政府能堅守「一國兩制」、提升施政效率及緊貼民情;在經濟方面能借國策東風,積極參與兩地經濟合作,加速本地產業多元發展及升級轉型,創造更多高薪職位及社會流動機會;在民生方面能增加資源投入,敢於破格創新及以積極有為的態度化解社會的深層次矛盾。

為此,我們就十個範疇,共提出六十五項重點建議。

 

    配合國策拓商機 積極投入大灣區

配合「一帶一路」國策,拓展海外商機

1.          爭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訂更多自由貿易協定,特別是與東盟國家及地區簽訂相關貿易及稅務協議。同時,集中資源物色510個具發展潛力的「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或地區,在當地開設經濟貿易辦事處,以協助本港企業和港人謀求發展機會;另一方面,當局亦應推出青年團到訪「一帶一路」國家及在當地發展的港企,以認識沿線國家的發展潛力。

聯合發展智慧灣區

2.          與澳門及廣東省協調官、產、學、研的合作,透過發展大數據、加強科技基建,及訂立資歷認證機制等政策,將整個大灣區發展成智慧城市群。當局可先探討在內地成立由本港主導的「健康老齡化樂齡科技示範區」,透過官、商、學、民合作模式,建立一個集港式醫院、大學科研單位及科研企業的智慧安老社區,以為長者提供更佳的安老選擇。

打造企業輕稅負環境

3.          與內地及澳門成立聯合部門,研究調低整體的企業稅負,制定有針對性的稅務優惠政策,切實幫助稅負較重的企業。香港應研究訂立更靈活的利得稅制以促進產業發展。

改善跨境薪俸稅計算方法

4.          靈活放寬現時港人在內地工作和停留超過183日,便要向內地交稅的安排,包括應將出入境當天只當作半天,以及將週末、週日和節日假期等非工作日數撇除計算於該183日之內等。甚至可考慮先行先試,讓跨境工作的港人以香港稅率向內地政府繳稅。

協助港人申領內地身份證

5.          目前港人必須在內地定居才能申領內地身份證,令許多不符資格但又經常在內地活動的港人非常不便。有關部門應研究在廣東省先行先試,放寛有關規定,向不在廣東省定居的港人發放內地身份證明,以便利在內地的教育、工作和生活等,讓港人更方便融入內地的環境。

優化廣東計劃

6.          將「長者生活津貼計劃」加入現行「廣東計劃」,以便利內地定居的長者,令大灣區內的香港長者無論身居何地,皆可自由享受香港的福利。

成立合辦醫院

7.          參考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的模式,讓香港比較優質的醫院在廣東省內主要大城市建設合辦醫院,採用港式管理,由兩地醫療專家組成團隊,共同為香港市民提供優質醫療服務。

 

為高鐵通車作準備

8.          就高鐵將於明年通車,應盡快作出各項準備及安排,包括向市民宣傳及解釋高鐵帶給香港的經濟及社會效益,以及設立「一地兩檢」模擬示範區,讓市民親身體驗通關的方便。此外,就落實西九的新管制站,盡早提交關於人手增加及開支預算的安排,讓立法會能及時審議。

    提升產業優勢 鼓勵多元發展

成立20億產業基金 推動中醫中藥發展

9.          支援本港中醫中藥產業的發展,包括:成立專責執行機構,跨部門協調,推動中醫中藥產業發展;成立20億專項基金,提供優惠貸款或者資助,支援業界發展,修訂《中醫藥註冊條例》優化中成藥註冊制度等,促進本港和外地業界合作,逐步推動建立內地、台灣、澳門及香港兩岸四地共同市場,促進中藥中醫產業發展。另外,當局亦應探討監管各類含中藥成份的保健食品的方案。

鞏固高增值航運中心地位

10.      航運業競爭激烈,海事處應強化為本地註冊的船隻提供24小時支援協調及認證服務,為回應業界訴求,政府應加快研究把海事處處長簽署部分文件的權力,下放至部門其他高級管理人員,進一步提升效率。同時,積極爭取海事國際組織來港開設分部,有助行業發展。長遠而言,當局更應考慮增加「香港海運港口局」的職權及功能,升格為法定機構,以有效推動整體航運及物流業發展。

積極推進會展擴建項目

11.      將灣仔海旁3幢政府大樓部門改建為會展第三期,同時積極推進亞洲博覽館擴建計劃,以及在未來沙中綫「會展站」上蓋興建新會議中心,以進一步鞏固本港綜合型會展服務的市場競爭力。

提升郵輪碼頭設施 興建高架單軌列車

12.      優化郵輪碼頭空間、遊覽設施及管理模式,以發揮郵輪碼頭的最大功能,同時利用碼頭旁開設觀光渡輪服務,開展遊覽維港服務,以吸引和分流毗鄰地區旅客人流;並配合日後「啓德旅遊中樞」項目,以及引入來往碼頭及毗鄰鐵路站的高架環保連接系統(單軌列車),打造世界級的旅遊亮點。

鼓勵企業發展電子支付系統

13.      進一步提升現時的「科技券先導計劃」的規模,擴闊資助範圍,容許企業申請資助,建立或提升電子支付系統,鼓勵本港企業廣泛應用電子支付。

進一步鞏固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14.      隨著滬港通、深港通、黃金通及債券通相繼推出,建議積極與內地研究及推進建立新股上市認購、場外金融衍生產品及大宗商品衍生產品市場的互通模式,並研究建立互聯互通下的投資者身份識別機制。同時,調整和優化兩地基金互認規則和監管政策、設立兩地保險產品互認機制,以及推動兩地建立優勢互補、分工合作、共同發展的期貨市場體系。

15.      為進一步促進本港債券市場發展,建議透過香港按揭證券公司買入銀行物業按揭資產,發行長年期債券。盡快落實引入新的上市機制或放寬相關規定,以吸引科技及初創公司來港上市。

制定「漁農業綜合發展策略」及「漁農業天災保障機制」

16.      在現行「新農業政策」的基礎上,制定「漁農業綜合發展策略」,透過政策誘導、人才培訓、土地改劃、法例改動、保障機制及補貼機制等一連串措施,協助業界升級轉型,並幫助傳統業界改善作業環境;同時成立漁業可持續發展研究小組,小組成員包括政府官員、漁業代表及業界專家,專責研究漁業可持續發展的政策、目標、方向及措施,為漁業持續發展提供更加全面政策基礎。另外,政府應制定「漁農業天災保障機制」,讓受天災影響的漁農民能得到適切保障及協助,儘快復業;包括強化漁農業復業補助,以及為難以投保的漁農行業推出天災保險計劃等,讓漁農業有平穩空間發展。

    善用現有資源 增加房屋供應

將公屋興建量與「三年上樓」目標掛鈎

17.      調整《長遠房屋策略》,增加公營房屋的供應,將公屋興建量與「三年上樓」目標掛鈎,以落實「三年上樓」承諾。同時,將協助香港永久性居民置業列作優先及《長遠房屋策略》的目標。

研究釋放私人及郊野公園土地 增加中長期房屋供應

18.      現時私人發展商擁有相當數量的土地,基於各種原因而被閒置,故當局可探討透過公私合作,利用私人發展商的土地發展公營房屋的可能性及合作模式。同時,研究在不減少整體郊野公園面積下,透過換地補償,發展部份郊野公園邊陲土地作非地產項目發展。

成立「社企二房東」 增加短期房屋供應

19.      透過豁免補地價,鼓勵未補地價的資助房屋業主將單位或房間,以低於市值的租金出租予指定的「社企二房東」(「二房東」可為社企、非牟利機構或合適的公營機構),並由這些社企代為管理及將單位出租予基層市民。另外,設立經濟誘因,如扣稅額、寬免差餉或樓宇維修津貼,鼓勵私人業主以低於市值的租金出租單位或房間予上述的「社企二房東」,藉經濟誘因調動民間資源,紓緩短期基層住戶需求。

改革土地補償制度 加快土地發展

20.      加強運輸及房屋局與發展局的協調,以理順收地及土地發展的政策、措施及行政流程。同時,授權發展局自行制定安置及補償政策,以及分配相關的安置資源,包括檢討現行收地前凍結人口調查的安排;制定較靈活及彈性的安置及補償資格;以及容許發展局在規劃發展區內興建安置單位,並按發展局制定的編配準則安置受影響居民,而無需按房委會編配公屋的準則,以便發展局能更切合地區特殊需要,更人性化地處理安置爭議。

    支援舊樓業主 更新舊區面貌

推動舊樓更新 改善舊區環境

21.      推出第三期「樓宇更新大行動」,並將適用範圍擴展至遵從《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相關命令的消防工程,以及研究取消「樓宇更新大行動」下「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的資產與入息審查,以讓更多長者住戶能受惠。同時,要求市建局重推「需求主導」重建計劃和調整計劃的入門門檻,以加速市區重建步伐。

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杜絕工程圍標

22.      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就樓宇維修向居民提供相關的專業意見、協助及支援,並監管業界的操守及維修質素。管理局以一條龍方式協助業主處理大廈維修的招標、監工、驗收工作,為業主提供一個可靠的支援,杜絕工程圍標。同時,成立「樓宇事務審裁處」,以「便利巿民、用家為本」的精神,解決大廈管理糾紛需時冗長與法律費用昂貴等問題。

強化樓宇管理的支援

23.      強化民政署大廈聯絡主任的職能,並檢討現在的人手編制和訓練,以增加支援大廈管理,特別是N無大廈。而為了讓大廈聯絡主任累積工作所需的經驗,當局應調整大廈聯絡主任的職務,讓他們能專注大廈管理相關工作,達至專職專辦。

以靈活方式提升舊樓消防安全

24.      為因業權分散、未能組織法團、財政上出現困難或建築物結構及空間受限等原因,而未能遵從《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要求安裝水缸及喉轆等消防設施及裝置的業主,提供財政及技術上的支援,並優化「折衷式消防喉轆系統先導計劃」,在技術可行的情況下,將計劃的適用範圍由現時樓高三層的樓宇擴展至樓高六層或以下的樓宇。

改善私家街管理 衞生黑點安裝攝影機

25.      研究為環境惡劣的私家街與後巷提供日常的街道潔淨服務,並加強居民自行管理的意識,鼓勵他們成立居民組織妥善管理街道,以確保衛生環境理想。同時,盡快將安裝網絡攝影機試驗計劃推廣至全港衞生黑點,透過引入閉路電視系統輔助監察與執法,藉此檢控屢犯不改的垃圾蟲。

成立「社區環境衞生改善基金」

26.      設立由區議會主導的「社區環境衞生改善基金」,讓區議會能自主運作相關撥款用於社區環境改善工作,並透過地區官員與區議員的衷誠合作,改善社區面對著的急切性衞生問題。

    宜居智慧城市 優質生活

成立智慧城市專責委員會及建設智慧政府

27.      盡快成立高層次的跨部門智慧城市專責委員會,建立空間數據共享平台(CSDI),以加快開發和推行各種智慧城市的應用和服務,真正改善政府的施政,達到智慧城市的各大願景。同時,公務員團隊亦必須有科技知識及創新思維,懂得利用科技創新,跨部門的協作,以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而具體措施上,當局可先研究推出有法律效力的個人電子身份(eID)和電子工商登記(eBR) 以及建設可支援5G、監測環境及交通情況兼加強無線通訊的智慧燈柱。

設立50億元「上坡改善工程基金」

28.      加快推動上坡地區的升降機及扶手電梯工程,為長者及殘障人士締造無障礙城市,包括設立50億元「上坡改善工程基金」,用「專款專項」模式加快落實扶手電梯及升降機工程。

增加停車位 紓緩交通擠塞

29.      因應房屋發展及人口增長,善用現有土地及設施增加短期泊車位的供應,紓緩交通擠塞。同時檢討《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內有關泊車位的供應標準,以配合社會對各類泊車位的實際需求。

擴展未來鐵路網絡

30.      盡早更新和規劃新界西北往來市區的交通網絡,包括研究興建由屯門經豪景、深井、荃灣東北葵等地接駁至沙田大圍等地的「新界鐵路」,並在東北葵建設轉乘站,把鐵路向南伸延至荔景、青衣及交椅洲,以及紓緩大嶼山對外交通。同時,優化東九龍鐵路線的規劃,增加沿觀塘北至港鐵觀塘線之接駁支線,以作為將軍澳和九龍之間替代路線;新闢經藍田北至油塘支線,及將寶琳站伸延至科技大學,以增加鐵路客源。

優化港珠澳大橋配套設施

31.      確保港珠澳大橋如期於2017年年底落成並優化配套設施,包括增加大橋落腳點的停車位數目;研究建造行人通道將大橋口岸上蓋和未來的機場北商業區連接;增加前往主題樂園及旅遊區接駁專車等,以吸引更多遊客來港,提升大橋使用量。

六隧配對分流 紓緩交通擠塞

32.      積極考慮回購西隧以重新調整現行三條過海隧道收費至更合理水平;為理順新界至港島區各交通幹道的車流分布,建議採取合併收費或優惠等措施,使三條連接九龍及沙田的隧道與三條過海隧道進行配對分流,紓緩現行過海隧道流量不均及相關幹道經常出現擠塞情況。

 

興建新街市 打破領展壟斷

33.      盡快落實在東涌及洪水橋等新發展區興建新街市的計劃,並在馬鞍山、天水圍、將軍澳及東涌等地區開設墟市/市集、公共街市及社區商場,以打破領展的區域性壟斷。若相關地區並無合適的用地可興建商場或街市,當局應考慮策略性回購合適的領展商場。

落實施政承諾 完善體育設施

34.      要求盡快落實2017年施政報告中提出的體育及康樂設施五年計劃,完善各項體育活動的硬件設施,提升設施水平和管理,並增加足球場地及設施的數目,以確保職業足球隊有足夠場地用作訓練與比賽。

 

改善新落成屋邨配套

35.      近年當局急於提供住宅單位,但在增建單位,特別是公屋單位後,往往未能因應新增加人口而提供相應的社區配套,影響新屋邨居住環境的質素,並對居民生活造成種種不便。為此,當局應加強政策局及部門的協調,在增加住宅單位供應時,同步擴充區內的交通容量、提供足夠的社會配套及商業設施,以及增加相應的公共服務名額。

    助老扶弱 共享成果

 

下調免審查申領「生果金」年齡及長津資產門檻

36.      下調免審查申領「生果金」年齡至65歲,讓65歲或以上長者可毋須任何經濟審查,領取「生果金」;另外,分別上調「長者生活津貼」(長津)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高額長津)的資產限額至80萬及30萬,讓更多有需要的長者可以受惠。

優化強積金及公共退休產品制度

37.      優化強積金制度,包括:增加強積金可投資的產品,如與外匯基金回報掛鈎及與通脹掛鈎的基金,以及不收管理費的銀行儲蓄形式產品;研究規定受託人收取定額行政費;以及研究由政府承擔「核心基金」的管理費。同時,鼓勵長者參與未來推出的公共年金計劃,設立公共年金保費扣稅安排,扣稅上限可以是現時暫定供款上限100萬元的一半,即50萬元,並同時設立不能提早退保的限制條件,以避免濫用。

完善社區安老配套設施及服務

38.      配合家居安老政策,建議發展以長者為本的居家安老智能網絡,並推動一社區一長者中心計劃;中心附設遠程醫療保健系統及長駐專業醫護人士,為區內長者提供基本醫療及健康服務,減少長者入住院舍比率,以在社區安享晚年。

 

39.      為避免獨居或雙老長者在家發生意外時出現失救風險,建議平安鐘營辦商(或相關營辦服務團體)設立平安鐘增值服務,例如增加預約醫管局普通科門診及其他長者設施服務功能等;為普及平安鐘的應用,政府應為一些不符合資助資格的長者,減免現時平安鐘收費,使更多清貧長者受惠。建議政府透過2017年施政報告公布撥款的300億元安老與殘疾人士服務基金,以落實上述建議。

制訂更全面兒童福利政策

40.      為保障兒童福祉及確保政府在制訂政策過程中充分考慮兒童的觀點,建議政府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定的責任成立兒童事務委員會。而該委員會職能應包括就兒童福祉規劃短、中、長期服務政策;統一和定期收集兒童相關數據,以作為政策制定的基礎和理據。

 

41.      為新生嬰兒設立具持續性及累積性,用於進修、置業及應付危疾用途,並包含政府、家庭及第三方(例如基金持有人的親友)共同儲蓄的「嬰兒基金」,及早為香港新一代籌劃將來。

減輕市民交通費用負擔

42.      密切監察港鐵公司票價調整機制檢討後的落實情況,確保每名乘客均可直接受惠。運用政府每年從港鐵公司收取的現金股息成立「票價基金」,以抵銷港鐵票價加幅,以及用於津貼偏遠地區居民乘搭各類公共交通工具的車費開支。同時,推動各類公共交通機構推出月票計劃,長遠可考慮推出跨交通機構月票,以紓緩基層市民的交通費用負擔。

提升僱員福利 推動家庭友善

43.      研究延長現有10周有薪產假安排及將產假薪酬增加至全薪,讓在職女性有更長期間作產前準備、產後休養及照顧初生嬰兒,並完善《僱傭條例》保障懷孕僱員的權益。同時,逐步落實 17 日有薪勞工假,讓港人多點享受生活及增加內部消費意欲。

    增加教育資源 培養多元人才

推動多元教學

44.      檢討教育制度、課程以及大學收生準則,藉以改變現有的「應試文化」及過度操練的弊病,減輕中小學生的功課及考試壓力,推動全人教育,啟發創意,培養多元志趣和技能。包括探討在資助學校引入包括國際文憑預科課程(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Diploma Programme)等的可行性,以增加家長和學生的選擇。另外,研究改革通識教育科的課程內容,加入推動 STEAM 教育內容,藉以配合全球的教育趨勢,裝備學生應對社會及全球因急速的經濟、科學及科技發展所帶來的轉變和挑戰。

 

改善教師待遇

45.      建立完善合理的幼師薪級表,為資深幼稚園老師的薪酬提供合理保障。盡快把更多中小學短期合約教席轉為常額教席,及讓所有持學位的文憑教師都能入職學位教席。

加強對幼稚園的資助

46.      盡快全面落實15年免費教育,提供更多全日制和長全日制幼稚園學額。亦需預留足夠的土地作幼稚園校舍用途,包括增加在公營房屋中由政府擁有的幼稚園校舍。

關顧有學習差異學童

47.      由教育局統籌支援學前階段的學習差異學童,包括增加資源落實「及早識別」、「及早支援」的策略,並研究將現時在中小學設立的SENCO常額職位,進一步推廣至收錄有較多特殊學童的幼稚園。另外,應研究融合教學以外的其它思路,為學習差異學童及家長提供多元的成長路向。同時亦應推動專業團隊提供到校支援等服務,以加強對家長和教師的支援和培訓。

推動職業教育

48.      研究參考德國推行「雙軌職業教育制度」的經驗,鼓勵學院與企業合作推出雙軌制的培訓計劃,容許學員部分時間到學校學習理論與通識課程,部分時間到企業學習實務操作,讓學員能同時獲得「工作經驗」與「學歷認可」,並確保學員所學技能正是業界所需。

    增加醫護人手 提升醫療服務

增加醫護人手 吸引醫生回流

49.      增加醫護人手應付持續增加的醫療服務需求,包括增加大學醫科學位學額、公立醫院增加聘用兼顧醫生,及改革海外醫生來港註冊執業的機制,吸引已獲取專業資格的海外醫生來港執業。

公營中醫院 改善門診服務

50.      將擬於將軍澳招標興建的中醫醫院及18所三方合營的中醫門診納入公營醫療體系,以及在長者日間護理中心增設中醫服務,讓普羅市民可獲得可負擔的中醫服務,並作為培訓人才及中醫藥科研基地。同時,增撥資源改善公立門診服務,包括增加日間門診、夜間門診及專科門診輪候名額、增加夜診服務網點及延長服務時間、盡快提供24小時門診服務,及加強公私營醫療協作。

檢討急症室服務

51.      盡快檢討醫院管理局各聯網醫院的急症室需求,增撥資源擴充聯網醫院急症室服務,包括在聖母醫院增設急症室服務,向市民提供適切的急症室服務。

加強支援罕見疾病及癌症患者

52.      增撥資源支援罕見疾病及癌症患者,包括為罕見疾病訂立官方定義及政策,並把治療罕見疾病及癌症的極昂貴藥物納入藥物名冊,讓患者獲得適切的用藥及治療。

改革醫委會 提升公信力

53.      盡快改革醫委會,縮短醫療投訴處理時間,及增加業外委員數目以加強醫委會的透明度,避免予人「醫醫相衛」的觀感及改善其公信力

    保護環境 愛護動物

完善廢物收費計劃

54.      都巿固體廢物收費需照顧基層市民的經濟負擔能力,避免對基層市民造成經濟負擔。此外,收費需體現公平性,包括政府須做好回收配套設施及配合嚴厲執法。另外,收費所得款項須「專款專用」,以扶持本地環保回收產業的長遠發展。

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

55.      增加使用可再生能源,例如增加在本港的水塘、復修中的堆填區等合適地方發展太陽能發電項目;及考慮為私人商廈或住宅提供資助,鼓勵他們在大廈合適的地方安裝太陽能板,以及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積極推廣可再生能源的應用。

加強岸電設施的應用

56.      船舶是本地空氣污染物排放的主要來源,使用岸電設施可以減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的污染物排放,政府應加強岸電設施的應用,包括將岸電設施擴展至葵涌及青衣的貨櫃碼頭。

制定全面的動物福利法例

57.      參考其他地區相關法例,盡快制定全面的動物福利法例,內容包括確立殘酷對待動物的定義、加入「照顧動物責任」的概念及加強對遺棄動物行為的刑責,並研究向犯罪者施加其他刑罰,例如強制心理輔導、動物福利相關課程及禁止犯罪者飼養動物等。

    推動優質民主 鞏固制度優勢

推動優質民主  加強問責

58.      發展優質民主,加強市民參與制定政策的角色,包括建立溝通及諮詢平台,讓公眾提出意見,共商港是;各級官員亦須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更早地諮詢各政黨及地區意見,令政策制訂合理、貼地。另外,問責團隊及行政會議成員,應更主動地與立法會議員聯繫及解釋政策,藉此強化行政立法關係。 

保障國家安全 妥善處理23條立法

59.      強調「一國」的根本,致力履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職責,在充分諮詢及適當時間,就《基本法》23條立法,以法律應對「港獨」,藉此鞏固「兩制」的基礎,讓香港得以繼續發揮獨特的條件及優勢,持續發展。 

 

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加強政黨聯繫

60.      改善行政立法關係,將立法會視作施政的合作夥伴,從主要政黨中吸納更多人才進入管治架構,包括問責團隊、行政會議及諮詢機構等,以此提升政治能量。同時,在制定政策的過程中,必須讓政黨及早參與,藉此更好地掌握民意,令政策更趨合理,符合市民需要。

 

打擊濫用免遣返聲請

61.      堵塞酷刑聲請免遣返制度的各項漏洞;加強情報與執法,從源頭堵截「假難民」湧港;設立收容中心,減少假難民來港誘因;加強打擊假難民從事黑工和相關罪案,維護社會治安。

保障前線執法人員

62.      參考海外已發展國家應對蒙面者干犯罪行,以及前線執法人員面對侮辱的經驗和相關法例內容,制訂適合本港的應對方案,從而維護社會秩序,以及保障前線執法人員。

改革法援制度

63.      優化現有批出及拒絕法援申請的理據,包括具體列出因案情審查而獲批及拒絕的主要法理原因,以加強對法援制度的監察工作;檢討現有法援署的外委律師制度,藉此避免法援遭到濫用。

研究延長公務員團隊的退休年齡

64.      盡快研究可否讓2000年後入職的非長俸公務員選擇延長服務年齡至65歲(紀律職系人員則由55歲延長至60歲),以配合人口政策的目標。

擴充控本辦 檢討標書防超支

 

65.      擴充發展局「項目成本管理辦事處」的職能,並在必要時增加編制人手,以加強對政府工務工程的成本控制,同時檢討現行的工程招標條款,特別是大型基建項目,研究加入中標承建商為工程「包底」的可行性,以防止工務工程大幅超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