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議員11月25日在環境事務委員會上就完善與垃圾徵費相關的回收配套提問

 

跟進問題:完善與垃圾徵費相關的回收配套

廢物徵費只是一種鼓勵市民減廢的方法之一,最重要的是全港回收做得完善。現時政府的回收政策並未完善,市民即使做好回收,回收物都有可能棄置於堆填區,如廢物仍要徵費,變相只是收市民的錢。如果全港回收做得完善,屆時市民只會棄掉完全沒有回收價值廢物,換言之,市民其實最後要付的錢可能不多。不過,要達到這個最佳的效果,首先要令回收的廢物保持清潔而乾爽。我們其實早於數年前已經提出「乾、濕」廢物分類處理模式,在源頭﹙即樓宇﹚已經要分類及處理。這麼多年,廚餘回收仍然在起步階段,所以有市民向我反映,認為即使現時推行廢物徵費,意義都不大。

故此,我在11月25 日的環境事務委員會當中,向環境局黃錦星局長詢問政府當局有否研究與徵費相關的回收配套。當中包括街道上廢物收集設施的佈置與安排。因現時已經有不少非法傾倒垃圾的情況,如推行徵費的話,是否會令問題更加嚴重。

黃錦星局長的回覆如下:

局長指出垃圾按量徵費目標於2016年落成,在未來幾年內,政府會朝目標逐步加強公眾教育以及配套設施。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陳智思主席補充,廢物徵費的成功是在於配套工作,如成功做到源頭分類,廢物徵費就會成功。據觀察所得,回收成功與否,與其居住環境有關,大型屋苑是較容易,而單幢式樓宇及舊區就比較困難。政府將會於往後日子做到配套的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