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直播】馬鞍山火燒人圍觀夫婦脫罪案 李生點回應 | 李生因疫情押後植皮手術時刻受痛苦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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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1日,李生在馬鞍山遭人淋易燃液後點火焚身,在場一對夫婦被指旁觀喧嘩,今日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林希維裁定二人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當日夫婦二人及其他人在天橋上追著事主以粗言穢語破口大罵,破壞社會安寧,被控擾亂秩序罪。按照香港刑事罪行條例第38條,凡是「協助、教唆及煽惑他人犯罪,其懲處應與主犯一樣」,儘管夫婦二人並非點火者,但他們均有將該場爭執升溫,當時有人放火燒人,在此罪行發生時,在場人事起哄、不救火、不救人,更逃之夭夭,是否應視為共犯?但林希維裁判官竟然以事主亦有對罵他人,粗鄙程度不相伯仲,沒證據顯示被告有傷害對方的意圖,裁定二人罪名不成立。本人認為判決並沒有彰顯公義,亦收到不少市民投訴覺得判決不公道,希望律政司考慮作出上訴。
就此裁決葛珮帆以電話向李生查詢,李生表示聽到判決後感到不開心,覺得不公道,稱當日被人追罵,「有諗過畀人打,原來仲嚴重,係畀人燒」,實在不明白是次判決的理據何在,很無奈。
李生原本在上月中接受第五及第六次的植皮手術,惟疫情嚴峻,入院後醫生表示需要押後手術,所以暫且回家繼續休養等候進一步消息。他現時雙臂與手均感到如被螫咬般疼痛,需不斷服用止痛藥,時而感到一陣陣的劇痛,辛苦程度實不足為外人道。當拉扯到骹位皮膚便會被撕裂流血,不時感到暈,又怕冷又怕熱,身體狀況仍然欠佳。他每兩至三個星期便會見醫生去調校緊身衣及做物理治療。李生希望疫情早日過去,可儘快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