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7月5日的立法會會議中,就「革新過時法例,促進創新科技發展」議案提出修正案,議案獲得支持通過。
部分發言內容如下﹕
縱觀古今,科技決定未來,能否發展及善用科技,便成為香港能否保持競爭力的關鍵。
政府的立法速度,永遠都跟不上科技發展的速度。面對新經營模式所帶來的挑戰,政府應該在顧及實際的社會環境、行業的生態以及各持份者利益的大前提下「拆牆鬆綁」。共享經濟模式帶來的問題,並不是香港獨有的,關鍵是政府有否做妥協調者和監管者的角色。
我一直推動香港建設智慧城市和開放空間數據,亦一再強調要建設「智慧城市」,便先要有「智慧政府」,新一代的公務員團隊必須有科技知識及創新思維,懂得利用科技創新,跨部門的協作,以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
我相信如何發展科技,會影響香港競爭力,競爭力會影響經濟的發展,經濟好才能改善民生,做好建設。我期望新特首,新班子,有足夠的遠見、魄力、協作力和執行力,帶領香港在這個數碼競爭最激烈的年代,再創輝煌。
修正案全文﹕https://goo.gl/uCRB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