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港台胡來 豈能解約了事

 
港府上月宣布,與梁家榮的聘任合約原於今年8月屆滿,經雙方同意後提前解約,並委任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百全出任廣播處長,接替離任的梁家榮。港府亦公布檢討報告,指香港電台多方面需作出改善。
姑息縱容 失職塞責
 
梁家榮自2015年8月就任廣播處長後,對於外界指摘港台節目抹黑警隊形象等,一直拒作正面回應。由於他姑息縱容,港台繼續反中、支持黑暴、抹黑警隊、甚至為「港獨」助攻。港台違反《香港電台約章》,在過去兩個年度內7度被裁定投訴成立,惟梁家榮仍我行我素,港台工會更盛氣凌人。
 
李百全新官上任第4天便召開編輯會議,宣布即日起至未來一星期的節目,均須先經他過目才可「出街」。港台強調做法屬「履行編輯責任,保障節目符合約章及守則的要求」。李百全今次做法只是盡其職責,也反映出上任處長梁家榮放任不理,失職塞責猶如「呃錢」。梁家榮任港台總編輯5年半薪金豐厚,提前解約據說也是拿足賠償、計足約滿酬金才離去的。如此安排豈能令市民信服?難怪有市民申請以私人傳票刑事檢控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港府於2月19日公布的報告指出,港台現行架構存在3大缺失,包括編輯管理問題、投訴機制欠透明度及員工管理問題。報告揭示本應為節目內容把關、握有最終決定權的總編輯和高層管理人員,在節目製作過程中一直處於被動位置,決定權反而落在「個別製作人員或節目單位主管」身上。梁家榮在任期間一直忽視節目內容、編輯架構、製作費用的監管,放任前線員工「自把自為」,難道提前解約就無事?
 
梁家榮任內沒有認真檢視市民對港台節目的投訴,據悉,港台接到投訴,就交給被投訴的相關人士,被投訴者往往否認,其投訴就算不成立,而即使有上百宗投訴,假若內容相近,就只算作一宗投訴。港台就用這種瞞天過海的手段,為自己塗脂抹粉。
 
港台一直把「編輯自主」當作庇護傘,抗拒任何監管,但在護身符下,市民見到的卻不是中立客觀的言論、善用公帑的責任心。除編輯方針外,港台嚴重依賴400名全職及兼職合約員工,及1,800人共3,000份合約、俗稱「Cat II」的第二類服務提供者合約。
「Cat II」合約直接由製作單位批出,行政管理鬆散,若把關不力,會有利益衝突、私相授受風險。而港台電視節目一直被批製作費過高而收視超低,所謂國際得獎節目,亦是以支持美國反華的製作為主。由此可見,港台由上到下均出現無王管情況,過去更有員工透過虛假文件詐騙工程費被判罪成等醜聞。
 
港台弊病纏身,是政府體內的惡性腫瘤。港台早就應該糾正了,梁家榮怠忽職守必須被追究責任。筆者希望廉政公署能夠介入調查當中是否存在一些私相授受的情況,也期望新廣播處長履新後做好分內工作,改善港台的管治及編輯。若政府未能改革港台,每年耗費10億元公帑讓其繼續反中反政府,倒不如直接「摺埋」。
 
東方日報
龍七公:放任港台胡來 豈能解約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