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修例嚴打冒牌疫苗
早前,香港海關及衞生署查處發現尖沙咀一家醫務及疫苗中心、觀塘一家醫務中心為客人注射假冒疫苗,衞生署通過檢驗被查處的兩家醫務中心疫苗樣本,化驗結果顯示並不合格,同時疫苗樣本亦有可能被微生物感染。
這佐證了大家一直擔心的疫苗品質問題是真實存在的,冒牌疫苗的問題不僅損害了接種人士的身體健康,更嚴重影響了香港醫療聲譽。
雖然衞生署聲稱沒有接到任何有關兩家醫務中心疫苗接種人士的不良反應報告,但其實筆者已經收到很多投訴,部分接種人士出現身體不適、皮膚紅腫過敏等情況。對此,筆者會進一步向衞生署跟進。
冒牌疫苗的出現是衞生署長期監管不力、不打擊違法疫苗的結果。現時,假冒疫苗市場售價大約為三千港元一針,但實際上「生理鹽水疫苗」成本價極低。對此,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表示:「製造得這樣像真,本身應是藥廠(製造),當然是非法藥廠。」
另外,對於假冒疫苗的危害以及出現市場的原因,香港藥學服務基金藥劑師蘇曜華指出:「疫苗含菌後果可大可小,體內血液受感染,隨時可以奪命。至於依家點解仲未聽見香港有致命個案,其一可能係疫苗含菌量唔高,接種人士抵抗力足以殺死細菌;其二係接種人士好多係來自內地,就算佢哋出咗事,香港境內都係唔會呈報。」
現時,根據《公共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任何人如供應藥物,若其性質或品質與購買人所要求的藥物所具有者不符,即屬犯罪,定罪後最高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由此可見,當前法律阻嚇力嚴重不足。
因此,筆者要求政府能夠加重罰則,加強阻嚇力,亦要求政府加強監管或者禁止醫療中介服務,從而保障香港醫療服務質素。
東方日報
201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