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防律師行助假難民
假難民濫用免遣返聲請審查機制,故意拖延留港時間做黑工和為非作歹,為香港帶來治安和民生問題。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周討論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策略的人手建議,多數議員支持延長保安局及入境處兩個編外職位任期三年,以加快處理免遣返聲請。
據報道,有假難民在原居地透過「移民顧問」的安排到港,印度更有直航團,提供香港律師信在港申請聲請,甚至有律師在機場等候「客戶」,假難民未到港已代為提出聲請,令假難民情況更為猖獗。筆者關注有律師行鼓勵假難民提出聲請,認為當局應提出方案預防有關行為,保安局稱會檢討和跟進。
區域法院在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的一份判詞揭露,當時處理的逾七百宗聲請申請人,稱遭非法拘留而提出索償的案件中,逾一半都是同一間律師行代理,有個案不獲法援卻繼續訴訟,引起法庭關注。
涉事律師行解釋,申請人的律師費是自資或獲朋友資助,法官指解釋欠基礎,因大部分聲請人士身無分文,並指若發現事件涉及包攬訴訟,會毫不猶豫轉介有關部門調查。
法官亦發現當中案件,部分申請人來港做黑工,部分是外傭或逾期留港,當被警察發現時才提出酷刑聲請,有些則是人蛇,被警方羈留一段短時間作調查,但仍聲稱遭非法拘留。法官認為這些案件根本不應入稟。
政府不能再隻眼開隻眼閉,必須防止律師行鼓勵假難民合謀濫用機制,浪費納稅人血汗錢。
東方日報
2018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