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歐盟己所不欲勿施於港
早前選舉主任裁定香港眾志常委周庭參與立法會補選的提名無效,歐盟發言人竟聲稱有關決定牴觸《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危害香港國際聲譽。歐盟支持馬德里中央政府阻止加泰羅尼亞「自決」獨立,卻為主張「自決」實現港獨的周庭鳴冤叫屈,這明顯是雙重標準。
周庭及其所屬政黨多次鼓吹「自決我城」,港獨更是所謂「公投」的選項,而她去年亦發表過香港若不「自決」和「公投」就會失去「自治」的言論,完全違反了憲法和《基本法》。周庭遭選舉主任DQ,並非政治聯繫的關係,而是她認同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及港獨作政綱,牴觸《基本法》和憲法,選舉主任是次決定是絕對合法、合情和合理。
歐盟在看待加泰獨立和香港的分離主義上明顯抱持雙重標準。去年十月,西班牙加泰羅尼亞舉行公投,決定脫離西班牙獨立。歐盟支持馬德里中央政府阻止加泰獨立。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更警告,加泰宣布獨立後,歐盟二十八國集團會有出現更多裂痕的危險。事實上,聯合國大會1514號決議已清晰表明,凡以局部破壞或全部破壞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為目的之企圖,均與聯合國憲章之宗旨及原則不相容。其後,聯合國人權世界會議於一九九三年的宣言中再指出:自決的定義,不得被解釋為授權或鼓勵任何行為,去部分或完全分解或損害主權獨立國家的領土完整及政治統一的行為。
歐盟應尊重香港《基本法》、中國憲法和聯合國決議,己所不欲勿施於港。
東方日報
2018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