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國歌豈可惡意戲謔
早前有兩名中國遊客在德國國會大樓前擺拍納粹敬禮,當場被警方逮捕並須繳付五百歐元保釋金才暫被釋放。二人可能是抱着戲謔的態度去調侃而覺得好玩,根本不會想到這種行為帶來的嚴重後果。
但世界上有一些東西是不能被戲謔的,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禁忌」,對於德國人民而言,納粹造成的傷害是永久的傷痛。在這國度,擺拍納粹敬禮,既會傷害德國人的情感,亦會觸犯法例。
中國也有自己的傷痛,日本侵華對中華民族造成的傷害永遠不能磨滅。國歌《義勇軍進行曲》誕生於一九三五年中華民族生死存亡的危急關頭,維護國歌尊嚴是對為國捐軀的烈士致以崇高敬意,侮辱國歌尊嚴則褻瀆為國犧牲的先烈的英魂,也勢必傷害中國人民的情感。
在國歌法未完成本地立法的空窗期,本港一再發生噓國歌事件,一些反對派人士也極力抹黑國歌立法,他們「質疑」若聆聽國歌時肅立而翻白眼是否違法、唱國歌時走音是否不尊重、咬字不正確會否被定罪、手可否放錯位置等等,這些惡意戲謔,實質只為混淆視聽,以圖恐嚇市民。
我們常說做人要有底線,這種對底線的堅守也需要敬畏之心。敬畏先烈,敬畏國歌,敬畏法律,這都是做人的底線。國歌代表國家的尊嚴和精神,身為中國一分子的香港市民理應尊重國歌。期望港府能開展本地立法程序,確保國歌法能在港確切執行。港府亦要加強對國歌與《國歌法》的教育宣傳工作,加強市民的民族和國家歸屬感。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