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暴政論絕非暴力藉口

仗義執言:暴政論絕非暴力藉口

高等法院日前駁回一四年試圖用竹竿撬開立法會玻璃門的搞事者的上訴,維持原先裁定的「非法集結罪」。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法庭難以認同上訴一方所謂「暴政出現,市民有權阻止」的說法。判詞指若容忍有人基於有關概念而使用暴力手段,就有可能將社會帶入無政府狀態。

所謂「暴政出現,市民有權阻止」的謬論,是反對派近年來暴力驅趕內地遊客、組織違法佔中、策動旺角暴亂等違法暴力事件的藉口。

個人遊被本土激進組織誣衊為「中共對香港的暴政」,「染紅香港」,是「中共向香港殖民」。本土激進組織屢屢高舉港英旗,以暴力衝擊挑釁、辱罵、圍攻內地遊客,滋擾商戶,打爛了香港「好客之都」的金漆招牌。

長達七十九日的佔中運動,打開了暴力和本土激進分離的潘朵拉盒子。佔中組織者喊着「以和平對抗暴政,以愛化解仇恨」的漂亮口號,佔中運動滲入了暴力抗爭、暴民政治的因素。

佔中是導致旺角暴亂、導致暴民掟磚攻擊前線警員來宣洩仇恨的根源。旺角暴亂被包裝成「官逼民反」,或是「一場因政府暴政引起的警民衝突」。

中央對港政策和港府施政即使有需要改進之處,也絕對不能用「暴政」來形容。有關判決顯示法庭不容忍以所謂暴政論來破壞社會正常秩序的違法行為。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市民有意見也必須以合法的方式提出,絕不能作出暴力衝擊的違法行為。香港要發展的是尊重法治、包容多元的優質民主,絕不是打着暴政論的暴力假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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