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剪布」要快、狠、準
法院已經就之前的「拉布」事件作出裁決,表明立法會主席可以運用法例賦予的權力維持議會的正常運作。確認主席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而作出「剪布」行為的合法性。為確保政府為全港市民提供的服務不會因為一小撮人的不合理行為而受到影響,立法會主席「剪布」必須要快、狠、準!在適當時候,履行主席應維持議會正常運作的重大責任,使立法會議員能夠發揮審批《財政預算案》的職能。
立法會已開始審議《2014年撥款條例草案》,近日無論我出席任何活動,總有好多人問我,為何反對派議員要浪費大家的寶貴時間和公共資源去進行「拉布」,處理來自7個政黨14名議員提出的1,917項毫無意義的修正案?應該阻止這些不合理的行為。可惜,現時立法會仍未訂定機制阻止「拉布」,所以我確實感到十分無奈。
1,917項修訂無聊瑣碎
雖然提出最多修正案的激進議員藉詞要以「拉布」迫使政府順應他們的「全民派錢」要求,但背後動機,明顯就是要利用立法會這個政治舞台,大搞「政治秀」,乘機日日見報上電視博出鏡,為求達到免費宣傳的真正目的!
去年「拉布」15天,未計其間造成議會運作大塞車,之後要加班趕工處理積壓工作的額外開支,純粹以立法會運作預算開支計算,便已經浪費了3,825萬元的公帑。今年較去年多一倍的修正案,恐怕要浪費更多的社會資源。若按經驗每次記名表決連同宣布結果需時兩分鐘,單是不停按制逐項表決,估計要70多個小時,若每日開會13小時,扣除小休時間,最少5日才能完成表決程序。此外,就算歸類合併辯論,亦要進行數以十場計的馬拉松式辯論,估計最快要5月底才能通過預算案,甚至隨時「拉布」到6月。
雖然政府已經汲取去年的教訓,提早通知各部門準備現金應變,但始終會對社會民生造成影響。由於幾名激進議員的自私行為,提出大量沒有意義的修正案,為自己催谷人氣,卻令整個立法會運作癱瘓,政府高官、議員、職員全部被困立法會不能正常處理公務,亦可能影響到政府為市民提供的服務,最終的結果,並非全民派錢,而是全民受苦!
主席有權有責「剪布」
事實上,法院已經就之前的「拉布」事件作出裁決,表明立法會主席可以運用法例賦予的權力維持議會的正常運作。確認主席引用《議事規則》第92條而作出「剪布」行為的合法性。
所以我呼籲反對派議員懸崖勒馬,不要再以全港市民利益作為他們的政治籌碼,以此威脅政府對他們的要求言聽計從,若不就範即反搞對抗,阻撓議會正常運作,企圖迫使政府面對「財政懸崖」的危機,以全民的福祉達成他們背後的政治動機。
為確保政府為全港市民提供的服務不會因為一小撮人的不合理行為而受到影響,立法會主席「剪布」必須要快、狠、準!在適當時候,履行主席應維持議會正常運作的重大責任,使立法會議員能夠發揮審批《財政預算案》的職能,讓市民及早得到預算案給予的福利和優惠,維持政府部門的正常運作。
摘自 文匯報 | 2014-04-17 A15 | 文匯論壇 | By 葛珮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