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質詢:在走光黑點偷窺和偷錄/偷拍的行為

我在6月11日立法會會議就在走光黑點偷窺和偷錄/偷拍的行為作出書面質詢,並得到保安局局長黎棟國的回覆。

立法會十八題:偷窺及偷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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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葛珮帆議員的提問︰

  據悉,現時一些由政府部門及私人機構管理的建築物(例如屏山天水圍公共圖書館、香港中央圖書館、希慎廣場、PopCorn商場,以及近日啟用的「元創方」等)由於設計或採用的物料不當(例如圍欄、扶手電梯圍欄及間牆採用透明玻璃),以致存在不少容易令女士走光的黑點。此外,現時市面上出售可用作偷錄/偷拍的器材越來越微型化和容易隱藏,令人防不勝防。有市民表示,在走光黑點偷窺甚至偷錄/偷拍的行為越來越猖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屋宇署有否向認可人士發出指引,訂明樓宇的公共場所的設計和採用的物料,須避免造成令使用者容易走光的位置;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發出有關指引;

(二)當市民就公共場所內的高危走光位置向場所管理人投訴不果時,他們現時可向哪個政府部門投訴,以及哪個部門會跟進;

(三)鑑於有法律界人士指出,由於當局難以證明涉案者曾作偷窺行為,有關的檢控和定罪個案數目偏低,政府會否考慮修訂有關法例的舉證要求,以遏止偷窺行為;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會否考慮定期公布關於在走光黑點偷窺的定罪個案的資料,以阻嚇其他人在該等地點偷窺;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五)過去十年,當局接獲多少宗關於有人偷錄/偷拍的投訴,以及對有關人士提出檢控的個案宗數;及

(六)有否檢討現行法例對偷窺和偷錄/偷拍行為的罰則是否過輕,以致缺乏阻嚇力;若檢討結果如此,會否加重有關罰則;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當天的書面質詢及局長答覆,可瀏覽以下網址: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6/11/P2014061106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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