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議員1月6日在立法會就「僱用外籍家庭傭工的規管」作出口頭質詢

 

1 月 6 日 , 我 在 立 法 會 中 就 大 家 十 分 關 心 的 外 僱 「 跳 工 」 問 題 向 政 府 作 出 質 詢 。
有 不 少 僱 主 向 我 反 映 現 行 法 例 及 安 排 並 未 能 保 障 他 們 的 權 利 , 因 此 我 在 大 會 上 提 出 了 以 下 問 題 , 簡 述 如 下 :
一 、 有 否 檢 討 現 行 安 排 能 否 有 效 遏 止 外 傭 跳 工 , 以 及 會 否 考 慮 修 訂 有 關 安 排 , 以 加 強 對 僱 主 的 保 障 ; 二 、 政 府 有 否 檢 討 如 外 傭 觸 犯 刑 事 罪 行 , 或 犯 嚴 重 過 失 而 不 能 履 行 僱 傭 合 約 , 其 僱 主 仍 須 支 付 外 傭 返 回 原 居 地 的 機 票 及 旅 費 的 條 款 ; 三 、 政 府 會 否 加 強 規 管 職 介 所 ?
此 外 , 我 亦 追 問 政 府 有 否 研 究 制 定 規 定 外 傭 離 職 後 必 須 返 回 原 居 地 的 機 制 , 並 賦 予 當 局 監 察 外 傭 離 境 的 權 利 。 以 防 止 部 分 外 傭 及 不 良 中 介 公 司 能 夠 利 用 有 關 漏 洞 出 蠱 惑 招 教 唆 外 傭 「 跳 工 」 以 此 獲 利 。
以 下 是 政 府 的 答 覆 全 文 連 結 :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1/06/P201601060438.htm
以 下 是 我 發 言 的 片 段 :
https://youtu.be/fIpWCarGtSM
我 對 當 日 局 長 的 回 覆 並 不 滿 意 , 因 政 府 並 未 正 視 問 題 的 嚴 重 性 , 亦 未 承 諾 檢 討 及 解 決 問 題 , 我 會 再 約 見 局 方 繼 續 跟 進 , 盡 力 保 障 僱 主 的 權 益 。 歡 迎 大 家 繼 續 向 我 提 出 寶 貴 的 意 見 。 謝 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