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珮帆議員11月27日在立法會大會就「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議案的發言

 

主席。多謝梁耀忠議員再次提出這項議案,讓我們有機會再次為殘疾人士發聲。

去年梁耀忠議員提出“締造傷健共融社會”的議案時,我特別邀請了香港復康力量的會長交流意見,他很積極地給了我很多寶貴的意見,希望透過我為他們推動政府加快落實一些傷健共融的政策。到今年 ,我拿着這份 “正視殘疾人士的需要 ”的議案,再次諮詢會長的意見,會長回應時表示,很高興我去年的發言反映了他們的心聲,但同時亦感到很失望,因為政府在過去一年的時間,好像甚麼也沒做過一樣。去年那份發言稿其實可以“循環再用”,向政府重唸一次。有些重點確實要再次重申,包括傷殘人士乘車優惠應該擴闊至12歲以下的殘疾兒童,以及包括全港專營小巴。多位同事已說出擴闊乘車優惠的原因,我也不再在此重複。

林會長希望我再次重提的是“殘疾人士登記證”的建議,他們希望政府可以透過行政指令,放寬規定,讓5萬多名領取“殘疾人士登記證”的人士都能夠獲得交通票價的優惠,並將優惠範圍擴闊,令該等並非達 到 “百分之一百傷殘 ”的嚴重程度的殘疾人士都可以獲得乘車優惠。我知道張建宗局長一定會說:“擴闊定義涉及龐大開支,政府要以審慎理財的原則,小心處理。”所以,我希望局長可以提供數字讓我們參考,究竟涉及多龐大的資源?有關數目是否龐大到市民不可以承擔呢?

此外,林會長亦很希望社會多些關注對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支援。我在進行地區服務時,經常都會接觸到殘疾人士,很多坐輪椅的朋友跟我說,他們平日上街或去看醫生,很多時都需要有人陪同和協助。然而,那些提供協助的照顧者,不單要因請假陪他們而失去一天的工資,再加上照顧者沒有交通津貼,所以,很多義工不單要很有愛心,甚至要自掏荷包照顧他們,令他們感到不好意思,亦因如此,導致可以協助照顧殘疾人士的人數不多。所以,我們希望政府可以正視這個問題,增加對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支援,特別是要長期留在家中照顧嚴重殘障人士的照顧者,最低限度要提供足夠他們基本生活的津貼,而不止是一個月數百元至千多元的津貼。林會長覺得最理想的情況便是可以達到最低工資的水平,希望局長會加以考慮。

主席,在我收集不同持份者的意見時,殘疾人士組織“路向四肢”亦希望我代為轉達他們的意見。他們是非常支持陳恒鑌議員的修正案中提到的增加無障礙運輸服務,包括復康巴士及易達巴士的數目,為殘疾人士提供更多“點對點的服務。與此同時,他們亦從用家角度提出建議,希望將有關的服務時段由“朝7晚11”延長至晚上12時,可以有人接聽專線電話至晚上12時,而非轉駁到留言信箱的24小時熱線,因為晚上 11時 至 12時的時段仍然有不少殘疾人士需要巴士服務。此外,他們亦希望非領取綜援的殘疾人士同樣可以獲得購買、維修及保養輔助儀器的資助和支援服務。

主席,除了輔助儀器外,其實很多大廈的公共設施的無障礙設計亦很重要,但卻很不足夠。所以,我會繼續向政府爭取為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提供技術和資金的支援。如果連大廈的門口也出不了,再好的輔助儀器,例如輪椅,也是得物無所用。如果殘疾人士無法容易地透過無障礙通道暢達無阻地外出,即是不鼓勵他們參與社區活動。所以,為住宅大廈提供裝設無障礙通道的誘因是非常重要的,政府是否可以研究提升資金支援,以改善住宅大廈的出入口通道,成為無障礙通道呢?

我希望今年的發言真的可以為殘疾人士發聲,令政府能夠認真考慮盡快落實各項可行的措施,而不是要殘疾人士等到脖子長,卻仍然原地踏步,之後議員明年又會說:“今年已是第12年提出相同的議題。”我更加不想每年的發言稿可以循環再用,每年重複一次,而政府對殘疾人士的幫助則繼續毫無寸進。我們要齊心,一起幫助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士。

主席,我謹此陳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