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同是佔領 判決迥異

仗義執言:同是佔領 判決迥異

終院裁定暴力衝擊政府總部、掀開佔中序幕的雙學三人上訴得直,引起大眾普遍的不滿。有市民憂慮身為佔中搞手的黃之鋒等人可輕易避過刑責,將嚴重衝擊本港的法治。

同是佔領,判決迥異。西方國家對違法佔領行動採取絕不妥協的態度,其執法部門在鎮壓暴亂後,更會於事後檢控暴亂的禍首和參與者,不接受所謂「公民抗命」等違反法治原則的言論。

二○一一年美國爆發「佔領華爾街」行動,上千名示威人士往美國紐約曼哈頓聚集,試圖佔領華爾街。當示威者霸佔行車要道時,美國警方立刻採取行動,當場拘捕七百多人。事後有二十人因擾亂治安而遭刑事指控,當中一名參議員的助手更被判監十三年。

同年發生的「倫敦大騷亂」,示威者佔領街道,破壞社會秩序,造成大量人員傷亡。英國當局雷厲風行,嚴懲暴力活動的參與者,警方逮捕了數千人,被起訴者至少一千七百多人,三百多人被判刑。

美國和英國法庭均不接受「佔領華爾街」和「倫敦大騷亂」是「公民抗命」運動的說法。FBI更稱「佔領華爾街」運動是「恐怖主義」行動,並以對付「恐怖分子」的手段對付參加者。時任英國首相卡梅倫指「倫敦大騷亂」給整個國家敲響了警鐘,讓人清楚地看到,社會道德和價值體系長期以來緩慢而持續不斷地淪喪。同是佔領,判決迥異,說明歐美等民主國家也不容許違法佔領行動,「公民抗命」絕非輕判的理由。

東方日報

2018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