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從「證據繁多」到「證據不足」

仗義執言:從「證據繁多」到「證據不足」

黎智英一四年被揭發曾涉向不同反對派政客輸送「黑金」,各界嘩然。廉署經調查後證實,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及梁家傑總共獲取超過百萬元的「款項」,涉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惟律政司前日以沒有足夠證據為由,及去年長毛罪名不成立案例,決定將他們「放生」不提出檢控。

不少學者與政客均對放生黎智英等七人予以強烈譴責,形容已敲響香港法治喪鐘,輿論狠批「反中亂港過到骨、愛國愛港就死得」,形容這是回歸廿年來最黑暗一日。

前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被詬病就是未有檢控違法佔中搞手及涉及黑金的黎智英,市民一直投訴這已造成法律不公,對香港法治公平造成極大傷害,袁生曾以「須處理的證據繁多,審視、調查過程均需時」為由解釋,結果拖足了三年多,市民認為律政司有法不依,縱容犯罪。時至今日,從前律政司司長的「證據繁多審視需時」,到現律政司司長「證據不足不能檢控」,對香港法治造成傷害,後果將會十分嚴重。 

黎智英涉建設大規模的「黑金」網絡,作為反對派的「大金主」,透過議員替壹傳媒在立法會出頭,並用「黑金」操控違法佔中,嚴重損害香港廉潔、法治及立法會公信力。不少市民憂慮從此外國勢力會更肆無忌憚,操控香港激進組織,破壞一國兩制,動搖本港繁榮穩定。

筆者對律政司的決定表示極度失望,這次決定和市民期望有很大落差,將影響香港形象。立法會應就事件進行調查,維護公眾利益,防止同類醜聞再發生。

東方日報

20180223